看韓國如何推動自由貿易協定與民間合作
作者: 姚鴻成 國際商情雙周刊第344期 (2012/6/13)![]()
世界貿易組織(WTO)機制啟動後,各國推動自由貿易協定(FTA)之區域合作趨勢,呈現快速成長,尤其近年來國際經貿組織已大幅邁向區域化,而FTA之崛起,更促使國家與國家以及國家與區域組織間之合作。 韓國採取策略性與積極性之多軌方式推動FTA, 並偏重與主要先進國家完成FTA之簽署。 韓國政府為期有效因應FTA日益擴散之世界潮流,進而在國際市場獲取更多之利益,爰於2003年8月擬訂推動FTA之「策略路線圖」(Road Map),並於2004年6月8日以大統領訓令第121號,頒布「締結自由貿易協定(FTA)程序規程」,同年8月28日另以大統領訓會第224號作部分修正。 上述有關FTA之策略路線圖與規程,其主要目的,係在規範韓國與有關國家或區域組織,推動及締結FTA之相關作業程序,進而有效完成簽署FTA,其中包括協商前基本策略之擬訂、妥當性之研討、政策之審議、展開諮商之時程、協商結果報告之完成以及國內相關之立法程序及準備公布實施之事項等。
韓因應趨勢致力推動FTA 韓國為期有效因應FTA之發展趨勢,頃採取策略性與積極性之多軌(Mufti-Track)方式,致力推動FTA,並在同一時段內與多個主要國家分別展開諮商,作為推動FTA之基本方向,其中尤其偏重與主要先進國家完成FTA之簽署。 韓國截至今(2012)年3月15日止,與有關國家或地區簽署並已生效之FTA,有美國及歐盟(EU)等8個。正在進行諮商之FTA有加拿大等7個。尚在事前準備及研究階段之FTA則有蒙古等12個。其中最使韓國驕傲及引以為榮之部分,即為韓國與歐盟(EU)之FTA已於去(2011)年7月1日生效,韓國與美國之FTA亦已於今年3月15日生效。 |